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06-21   浏览次数:353

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09/12/22 13:01:29    admin  阅读1268次

各部门、处室,系(部):

    为了解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秘[2009]491号)文件要求,2009年安徽省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统计填报要求,2008/200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共9个报表,其中:基表7个,综表2个。分别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2)、  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7)、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综表1)、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综表2)。

    我校需上报基表1、2、3、7和综表2,各报表表样、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见附件。其中,基表6实验室指校内实验、实习、实训教室,综表2由报送系统直接生成。

    二、报送方式
    采取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处室,系(部)下载表格并填写,填写完备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电子表格通过政务平台发给教务处刘元老师,纸质材料直接交至教务处。

    三、报送时间
    各部门、处室,系(部)报送电子表格及部门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教务处、总务财务处、图书馆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认真做好填报工作,为保证统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处室、系(部)将本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包括:部门、姓名、职务、电话、手机、QQ号等)于2009年10月12日报至教务处。
数据报送相关部门、处室,系(部)含:办公室(电台电视台)、教务处、总务财务处、学生处(团委)、图书馆信息资源中心、人文系、理工系、外语系、艺术系、基础部。
    2、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按2008年9月1日到2009年8月31日进行统计。
    3、本表中的仪器设备是指教学、科研单位(包括网络中心、图书馆、成人教育部分等教辅单位,不包括行政科室、后勤等单位)中,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中的01类(房屋及构筑物)、02类(土地及植物)、11类(图书)、13类(家具)、15类(被服装具)、16类(牲畜)不属于上报范围。计算机软件作为仪器设备的附件上报,不作为单台件上报。
    4、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请各部门、处室、系(部)按学校统一要求及时做好统计报送工作,逾期不能完成学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特别说明:所有物品不限最低价格,由教务处汇总后再进行筛选上报。

    联系人:教务处 秦东方,刘元,0555-8215015

教务处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