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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稳定教学秩序、改善教学条件、确保教学质量的根本任务。主要负责教学运行与管理;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及基地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学仪器设备及功能场馆建设与管理;师生竞赛;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教科研管理;招生与学籍学历管理;考试考务管理;成人(继续)教育与社会化培训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法规,负责学校总体教学工作建设与发展;制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的制订(修订)工作,并统筹督促执行。

3.负责教学计划安排、教学秩序维护、课程考核组织、学生成绩管理等教学运行与管理。

4.负责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质量考核组织与实施;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教学事故核查与认定、兼职(外聘)教师教学管理。

5.负责“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教研室考核与管理。

6.负责专业设置与规划、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及实施与管理。

7.负责师范专业认证等专业评价(认证)组织与管理。

8.负责课程标准制定(修订)、课程资源建设、示范(精品)课程建设等课程建设与规划。

9.负责教材编写、审核、选用等教材建设与管理

10.负责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组织与管理;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

11.负责校企合作项目论证、审批及过程管理;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相关工作。

12.负责教学仪器设备及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功能场馆建设与规划。

13.负责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年度教育事业统计等各级各类数据统计工作,以及学校数据标准建设工作。

14.负责学科知识技能竞赛等各级各类大赛组织与管理。

15.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X”证书、师范生教师资格证等学生考证组织与管理。

16.负责大学英语四(六)级、普通话测试等校内外社会化考试考务。

17.负责教研与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结项等组织与管理。

18.负责省级“双高计划”与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与管理。

19.负责年度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组织、录取等。

20.负责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21.负责成人(继续)教育及相关社会化培训等。

22.负责统筹普通专升本联合培养总体调度与实施。

23.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