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系部(学院),图书馆、信息中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 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 17号)要求,为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我校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系部(学院)要规范统计工作流程, 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指派专人负责牵头此项工作,确保本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二、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统计填报要求,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共 9 个报表,其中:基表 7 个,综表 2 个。 分别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一)(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二)(综表二)。
高职(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之前,各系部(学院)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发送至姚正老师的QQ邮箱37631896@qq.com。
四、有关事项
1.滨江校区实验室纳入此次统计范围,根据学校专业归属,由所属系部(学院)负责统计。
2.图书馆、信息中心需单独报送,填报单位“实训部门”。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刘尚华、姚正
联系电话:8215040
教务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