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
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学院:
为全面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高校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就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系(部)、学院要深刻认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重点做好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生物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危险源的管控和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按照“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要求,切实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杜绝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做到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规范、责任人明确、台账记录完整。
二、工作任务
1.请各系(部)、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2022)》(附件1),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认真填写《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请各系(部)、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扫描件PDF、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37631896@qq.com,盖章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207室,截止日期为2月16日。
3.教务处协同有关部门对全校实验(实训)室进行复查(2月17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2022)》
2.《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汇总表》
20230210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 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