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期间批量停课的通知
发布人:王鑫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10

关于清明节放假期间批量停课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及学校工作安排,202444日(周四)至46日(周六)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47日(周日)上班,补45日(周五)的课。

44日(周四)、46日(周六)、47日(周日)期间所有课程将由教务处统一批量停课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教学需要自行在教务系统申请补课。

2. 教师调课或补课时不得选用批量停课的时间范围,否则会造成课时计算失真。

3.根据学校《调停课管理规定》,法定节假日放假前、后一天的课程,不允许调停课,请各院系严格执行。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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