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鑫  发布时间:2025-05-07   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的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全面落实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全面梳理排查

各院部认真对照《通知》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和附件2)要求,准确把握安全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内容,对照安全检查工作主要任务,细化任务清单,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安全检查工作有举措、见实效。各院部于515日前报送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电子版(附件3: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7631896@qq.com。邮件命名为“学院名称+实验室安全自查”,纸质版签字盖章交教务处207室。

学校教务处近期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院部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三、认真整改落实

各院部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全面排查情况,针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立即开展整改落实。隐患整改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恢复实验。各院部于916日前报送安全检查整改报告电子版(附件4: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发送至邮箱:37631896@qq.com。邮件命名为“学院名称+实验室安全整改”,纸质版签字盖章交教务处207室。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院部要明确各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保证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工作经费预算;落实涉及危险源的教学、科研项目实验前风险评估和管控机制;完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制度,加强实验课教学大纲编制和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防护用品和装备,强化各实验室消防、强弱电、给排水、通风系统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其他资料见附件5和附件6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附件3: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4: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附件5: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6:高校报告模板(2025年)

 

附件.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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