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学期末教学相关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人:王鑫  发布时间:2025-12-19   浏览次数:10

教务处关于学期末教学相关工作的提示函

 

各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期末相关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严格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确保期末教学工作平稳有序,现就期末教学相关工作提示如下,请各院部遵照执行。

一、教学运行

(一)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1.1230日前,公布期末考试安排;14日前,提交缓考申请材料。

2.14日前完成非试卷考试;15日至6日进行公共课试卷考试;16日至18日进行专业课试卷考试。

3. 15日至116日,任课教师完成各门课程的成绩评定;116日前,完成学生各项成绩的登载工作。

(二)转专业考试工作

1224日前,相关学生完成转专业申请工作;14日前,各学院组织面试考核;15日前,学院提交《2025级新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至教务处;17日前,学院完成转专业具体考核方案并报送教务处;19日,进行转专业考试;115日前,公布转专业结果。

(三)下学期课表编排和教材征订

1.1228日前完成所有课程任课教师安排;115日前完成排课和置课工作;116日起,开放教师课表查询及调整。

2.院部完成课程安排后,任课教师在17日前完成下学期教材征订工作。

(四)下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及审批工作

115日前,院部完成下学期外聘教师聘用、考核工作,并将外聘教师审批表、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和新外聘教师的学历、职称证书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二、教学质量方面

(一)教学考核

1225日前完成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115日前院部完成同行评教和考核组评教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

(二)教学检查

各院部需在14日至115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1.教学常规工作。教学日历、课程标准执行情况,上课考勤、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后辅导答疑,听课记录等;期末教学秩序情况;教研室活动的开展及记录情况;教研室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教学质量保障。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课程各教学环节落实情况;院部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成员教学巡查和听评课情况;专业和课程诊改进展情况。

3.教学管理工作。教学设备维护及使用情况;各类教学文件(资料、档案、试卷)的归档及管理情况;期末课程考试安排、备卷情况;下学期课程安排及教材征订工作完成情况。

三、实习实训及技能竞赛方面

(一)实习实训

1230日前,学院完成本学期见、实习指导教师津贴核算工作;1231日前,学院完成下学期师范类专业学生见习和中期实习安排工作,并报送教务处。

(二)技能竞赛

1219日前,学院完成2025年学生技能竞赛获奖统计情况,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其他方面

(一)等级考试

1227日至1228日,进行安徽省下半年计算机水平考试。

(二)升本材料

1225日前,各院部完成10万元及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材料(购置凭证、设备图片等)整理工作;1225日前,首批升本专业所在学院完成实验、实训室资产情况梳理工作。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学期末各项教学工作,院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教学管理相关岗位同志要切实扛起责任,确保期末教学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51219